2016年鹿城区卫计系统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浏览次数:10158 发布时间:201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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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我区卫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计事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20家卫生计生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专业技术人员57名,其中公开招聘42名,公开选调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等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16年6月2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六)选调对象须为温州市事业单位(鹿城区卫计系统除外)在编在岗满五年的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
(七)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6年6月22日。
二、招聘(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6年鹿城区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2016年鹿城区卫计系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2)。
三、招聘(选调)办法与程序
本次招聘(选调)采用现场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公示、择岗、聘用(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2日至24日(星期三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宽带路7号六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本人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生源地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其他报考人员须本人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2)报考选调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年限证明原件、本人初次参加温州市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录用表或调动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3)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鹿城区卫计系统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4),并粘贴1寸同底彩色免冠近期照片2张。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签署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定向生和委培生报考须签署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
(4)所有报名材料的提交统一截止至2016年6月24日下午17时30分。
(5)报名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取得相应招聘(选调)岗位的笔试资格。
(6)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同一招聘岗位(除017医学影像(放射)岗位外)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同一选调岗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1.5: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选调)计划。017医学影像(放射)岗位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开考。因招聘(选调)计划数取消的岗位,允许有关报名人员在通知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
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统一进行以《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为主要内容的笔试,《医学基础知识》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30%,《岗位专业知识》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70%,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各岗位专业知识笔试科目详见《2016年鹿城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各岗位专业知识笔试科目一览表》(附件3)。
3、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2016年7月9日
上午 9:00-11:00 《医学基础知识》
下午14:00-15:30 《岗位专业知识》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6年7月5日9时-2016年7月9日15时
登录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www.wzlc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结束后,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遇笔试总成绩同分的,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同一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选调)计划数的,设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笔试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
具体名单请登录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体检、考察
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择岗和聘用(调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调动)对象,在鹿城公务网(www.lucheng.gov.cn)、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www.wzlcks.com)、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www.lcwsj.gov.cn)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调动)的人员,将统一进行择岗(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拟聘用(调动)人员根据各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调动)单位。确定岗位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调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取消聘用(调动)资格,不再递补。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选调)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任,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未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须于两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业资格,否则到期后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选调)其他相关信息将公布在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
(2)温州市户籍含温州市各县(市、区),以及温州生源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不得报考。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7)本次招聘(选调)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考试的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88202157 (报名咨询)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990920
附件: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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