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鹿城区民情调处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浏览次数:1365 发布时间:201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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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商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鹿城区信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民情调处中心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鹿城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三年(含试用期)且现身份为全额拨款的工作人员,其中新录用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须在编在岗满五年(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 3、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 二、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鹿城区信访局办公室(广场路188号鹿城区行政中心10号楼204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本人进入鹿城区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录用表或调动介绍信)及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1寸同底彩色免冠近期照片2张。 (2)如实填写《2016年鹿城区民情调处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并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 (3)所有报名材料的提交统一截止至2016年7月27日下午17时30分。 4、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取得面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了解。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同分,另行加试。 (三)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 如有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调动 根据面试、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在鹿城公务网(http://www. lucheng.gov.cn)、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wzlcks.com)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鹿城区民情调处中心属于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尚未批准的事业单位,本次选调的人员在办理调动手续前须签订书面承诺,今后如该单位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本人须服从组织安排分流至其他事业单位,否则,取消选调资格。 如有自动放弃或取消选调资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联系方式:陈相 8803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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