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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温州市鹿城区规划编研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浏览次数:1764   发布时间: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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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温州市鹿城区规划编研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温州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三年(含试用期),其中新录用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须在编在岗满五年(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1月7日;
    2、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城乡建设规划专业;
    4、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6、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选调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公开报名、面谈、体检、考察、公示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1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鹿城区车站大道神力大厦4幢406室)
    3、报名要求:
    (1)如实填写《2017年温州市鹿城区规划编研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并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如为温州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仅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
    (2)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年限证明;本人初次参加温州市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录用表或调动介绍信)及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个人荣誉材料及近三年工作总结。
    (3)所有报名材料的提交统一截止至2017年11月9日下午17时。
    4、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少于选调计划数时,将予以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二)面谈
    经资格审核同意后,确定为面谈对象。面谈成立面谈小组,注重对应试者工作业绩、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
    面谈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谈。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谈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确定入围人员
    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和考察人选。
    面谈(满分100分)设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及办理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对象,在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wzlcks.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0577-88990920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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